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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公积金指南

发布时间:2023-11-09 17:01: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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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指南一、办理时间、地点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 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市本级两区: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内江市人民政府服务局2楼74-82号窗口 (电话:0832-2039432)资中管理部: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南一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指南

一、办理时间、地点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 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市本级两区: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内江市人民政府服务局2楼74-82号窗口 (电话:0832-2039432)

资中管理部: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南一段146号金山一品小区27号楼5楼(电话:0832-5526965)

隆昌管理部:隆昌市康复东路62号,建设局2楼(电话:0832-3954950)

威远管理部:威远县花塘东街38号时代天街1幢附202号(电话:0832- 8233959)

二、受理条件

单位缴存到封存月度,职工账户己封存、未冻结、无本市公积金贷款余额,符合提取条件,即可申请

三、办理材料

1、提取人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财产继承或受赠的法律文书

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3、继承人或受赠人的身份证;配偶提供结婚证

4、提取人一类储蓄银行卡(建议:工行、农行、建行、中行、邮储银行、四川农商行)

5、委托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缴存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

四、办理流程

单位或缴存人提供要件→中心审核→中心支付公积金到支取人个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