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7 13:24: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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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内江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一、办理时间及地点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 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地点:市本级两区: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内江市人民政府服务局2楼74-82号窗口 (电话:0832-2039432)资中管理部:
内江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办理时间及地点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 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市本级两区: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内江市人民政府服务局2楼74-82号窗口 (电话:0832-2039432)
资中管理部: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南一段146号金山一品小区27号楼5楼(电话:0832-5526965)
隆昌管理部:隆昌市康复东路62号,建设局2楼(电话:0832-3954950)
威远管理部:威远县花塘东街38号时代天街1幢附202号(电话:0832- 8233959)
二、受理条件
未冻结、一-年内未支取,符合提取条件,即可申请
三、办理材料
1、建造自住住房
①国土管理部门用地批准文件;②规划部门规划选址批准文件;③建设管理部门建房批准文件;④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2、翻建自住住房
①原房屋所有权证;②国土管理部门用地批准文件;③规划部门规划选址批准文件;④建设管理部门建房批准文件;⑤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3、大修自住住房
①房屋所有权证;②市住房维修管理部门认证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结构鉴定报告(房屋危险
性鉴定等级为C级或D级);③支付大修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4、身份证明
(1)缴存人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 2)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以及房屋为配偶所有或夫妻共有,应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3) 委托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缴存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
5、提取人一类储蓄银行卡(建议:工行、农行、建行、中行、邮储银行、四川农商行)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
四、办理流程
单位或缴存人提供要件→中心审核→中心支付公积金到支取人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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