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大病保险起付线:
按照内江市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计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1590元。
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一个保单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累计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及以上的部分再次实行分段报销。一个自然年度的结算以出院时间为准。
起付线及以上—30000元,报销比例55%
30000元以上—60000元,报销比例65%
60000元以上,报销比例75%
注意: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待凡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可享受大病保险遇,个人不再额外缴费。